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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工电子实验室通过省级评估
作者:电子工程系 发布:2003-05-28 阅览:
    根据省教育厅2003年4月25日苏教高[2003]25号《关于公布南京师范大学等十一所普通高校部分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公司电工电子实验室,根据专家组评估,经审核,已达到了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成为省民办高校中唯一通过评估的实验室。
    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专家组受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委托,于2003年1月7日,采用听、问、考、测、查等方法,对公司电工电子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公司:一、通过考评,提高了认识,找准了实验室建设目标;二、以实验教学改革为先导,加强实验室教学管理建设;三、加强实验团队队伍建设;四、实验室管理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做得好。
    公司决心对照专家组评估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继续加大建设力度,不断巩固和完善评估成果,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使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再上新的台阶。